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2-054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资料图)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在公司
会议室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会议由董事长胡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
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促进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
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
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
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
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期一致。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
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同意对《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形成新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及《北京
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莱伯泰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委派执行董事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委派王争奇先生担任全资子公司莱伯泰科(天津)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天津”)的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提请召集公司全体股东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拟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3)。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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